“从目前的案情来看,没有找到受害人,案子的推进会有一些重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收集和固定证据,当事人想坐牢,恐怕未必能如她所愿。”
1月10日,多名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机关理所应当是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典范,行政机关成为老赖有损政府公信,这种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机关的权威,应当依法予以问责。
《最高法:工资欠条为证据起诉可按民事纠纷受理》【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印度快报》10日援引其获得的“官方数据”报道称,2017年,中方“越过中印边界实际控制线进入印方一侧达415次,相对于2016年的271次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实控线附近的对峙次数也增加了48%,2017年为216次,2016年是146次”。文章还称,中国“越界”和对峙事件主要发生在拉达克地区、“阿鲁纳恰尔邦”(即我藏南地区)等地的23个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