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颖指出,虽然联合国文件中使用了“儿童色情”一词,但现在国际上倾向于用“儿童性侵制品”替代“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刑警组织也建议使用这个术语,这也是为进一步强调这类制品的制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儿童的性侵害和性剥削行为,不宜用成人化的“色情”一词描述。
在中国,没有机构公布大样本量的性侵儿童数据。最高法院公布过猥亵儿童犯罪数据,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10782件。
《如何破解老年人出行难?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支招了》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熟人作案300起。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如教师、校车司机、学校厨师、幼儿园工作人员、保安、舞蹈团成员等,全年98起占总数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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