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查明,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孙某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其间,张绍霞明知王克勤收受孙某的人民币70万元系非法收入,将该钱款用于家庭使用。
《最高检废止部分司法解释 具体文件目录在这里》2014年7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25日,山东省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在模被“双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