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郑某明知魏某的妻子是有夫之妇,仍欲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导致案发的主要原因,郑某本身存在过错。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郑某本身存在过错,法院最终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此外,破产程序提供了“破”和“救”的不同措施,可以双管齐下,既能解决“僵尸企业”淘汰出清问题,也可以对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局之年:从“纸面”到“地面”》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2018年1月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