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据其介绍,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
小蓉并非首个遭遇“套路贷”的大学生。此前曾有大学生被不法分子获悉家中动迁名下有房产后结交多名“兄弟”,这些“兄弟”生意遇困难时游说该大学生出面“借贷”,结果陷入套路贷陷阱。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结案1.3万余件》昨天,一名刚毕业的中专生小刘询问是否可以落户郑州,郑州市政府负责人才落户政策的工作人员说,可以落户。“如果你租着房子,房主同意,你可以落户到房主的租房地址。房主不同意,你可以让房主和你一起去社区,落户到社区的集体户口。”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