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还提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8日,河南修武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五妮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事后,郭五妮提出上诉,称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和忏悔,愿意退出全部赃款,请求从轻处罚。
《河南: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2017年12月29日晚10时,北京市大兴区高野路一市场内,厢式货车将从河间运来的“驴肉”分装到面包车上。新京报记者大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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